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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1年第四期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仪式

时间:2021-07-09

作者:公务员培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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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78日下午,我校2021年第四期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全体学员在结业前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组织开展初任公务员宪法宣誓仪式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实际行动,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提出的明确要求。


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定的新要求,本期宪法宣誓仪式首次请到市公务员局领导同志作为监誓人,这是我校落实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宣誓流程的新举措,更体现了组织对宪法宣誓活动的重视和对初任班学员的关心。为本次宪法宣誓监誓的领导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公务员局局长肖超同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处长周海龙同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处长谢丰广同志。

学员表示,宪法宣誓对自己来说不仅仅是一个仪式,也是培训的最后一课。一定牢记誓词,铭记自己在国旗下的庄严承诺,未来的工作中,要把青春奋斗融入党和人民事业,融入沈阳高质量发展的洪流,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