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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简介

时间: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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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沈阳行政学院、沈阳市社会主义学院)是市委培训全市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统战系统干部的学校,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是党委和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决策咨询智库。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始建于1949年10月,文革期间被撤销,1977年11月恢复,1983年3月实行校委制。沈阳行政学院始建于1988年6月,经沈阳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原沈阳市财政贸易干部学校基础上成立沈阳行政学院。沈阳市社会主义学院始建于1956年9月,文革期间被撤销,1989年9月恢复。2002年1月,中共沈阳市委党校、沈阳行政学院、沈阳市社会主义学院合并,实行“三块牌子,一套机构”的办学体制。

校(院)的主要职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轮训市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培训市委管理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意识形态部门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培训全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统一战线其他各领域代表人士以及统战工作干部;开展理论和政策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校(院)主办《沈阳干部学刊》《决策咨询》等刊物。现有内设机构15个,直属机构1个,教研、教辅部门12个。

校园占地70亩,综合楼、图书馆、三号楼及车库总建筑面积4.33万平方米。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于2007年投入使用,内设礼堂、多媒体教室、国际会议厅、多功能报告厅、讨论室、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教室、实训室、网络信息中心、卫星远程教育接收站等现代化教学科研设施,还设有学员宿舍、餐厅、健身房等生活设施。图书馆内设书库、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现有藏书16万册。

校(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和从严治校基本方针,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始终坚持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和办学方向,坚持质量立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从严治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打造东北领军、全国一流的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旗舰,为助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贡献党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