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市委党校关于在职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4 来源:市委党校继续教育处

各位考生: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在职研究生报名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沈阳市委党校学区现场确认工作明确如下。

一、参加范围

已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的考生。

二、时间地点

3月7日至13日,工作日9:00-11:20,13:30-16:30。沈阳市委党校1号楼1711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三、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本人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盖章的《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初审通过后自行下载打印。张贴照片为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标准为蓝色背景,且与报名时上传电子版照片为同一版本)。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将复印件头像面裁剪下来,粘贴到《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背面中间位置。

3.考生签字的《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承诺书》原件。

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选择6个月以上。

5.单位在职证明原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6.缴纳报名考务费160元/人(现场确认后进行扫码缴费,报名费不予退还),免试考生不收取此费用。

现场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招生入学考试。省委党校研究生工作处在录取后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报名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工作处有权要求其做出调整或取消录取资格,且不进行递补录取。因资料作假取消录取资格者,三年之内不得再次报考。

联系人及电话:

张  卓   13504037977

   宋婷婷   15204034668


来源:市委党校继续教育处(撰稿人:张卓)


主办单位:中共沈阳市委党校    版权所有:中共沈阳市委党校

地址:崇山西路4号    邮政编码:110036    辽 ICP备15002558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