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沈阳市委党校与沈阳恒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招标方式签订物业协议。按照合同约定,服务保障部对沈阳恒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服务质量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合格后,党校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季度物业费共计1148457.58元和原妇女会馆第一季度物业管理费41.571.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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